房訊網訊 12月1日,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《海南自由貿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定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若干規定》提出,安居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,其每平方米銷售均價按照項目所在市、縣、自治縣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房價收入比不超過十倍確定,或者不得高于所在市、縣、自治縣上一年度市場化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百分之六十,具體價格由市、縣、自治縣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市場化商品住房均價、居民家庭收入等因素確定。安居房購房人的產權份額按照百分之七十確定,并在購房合同中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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