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8日,據新華社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布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。其中提到,在培育壯大城市發展新動能中,要激活城市存量資源潛力。
要全面摸清城市房屋、設施、土地等資產資源底數。改造利用老舊廠房、低效樓宇、閑置傳統商業設施等存量房屋,建立與建筑功能轉換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適應的規劃調整機制。加強和規范存量城市基礎設施資產管理,提高運行效能。優化產權歸集、整合、置換和登記政策,盤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。
營造高品質城市生活空間方面,系統推進“好房子”和完整社區建設。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,更好滿足群眾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。全鏈條提升住房設計、建造、維護、服務水平,大力推進安全、舒適、綠色、智慧的“好房子”建設。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。穩步推進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,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、原拆原建。持續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。堅持人口、產業、城鎮、交通一體規劃,建設創新型產業社區、商務社區,科學制定實施城市更新專項規劃,一體化推進城市體檢和城市更新,創造宜業、宜居、宜樂、宜游的良好城市環境,促進產城融合、職住平衡,因地制宜發展保障性住房。
來 源: 新華社